市屬各單位,各區財政局、開發區財政局、燕山財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購中心: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以下簡稱《目錄及標準》)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市屬各預算單位要以《目錄及標準》作為編制和執行2018年、2019年政府采購預算的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納入預算管理的資金采購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必須實行政府采購,做到應采盡采。
二、本期《目錄及標準》實現全市統一的目錄管理,執行市區統一的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和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各區不再制定本區的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附件: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購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
北京市財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聯系人:袁林;聯系電話:88549364)